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教材教参的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教学和科研,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信息中心采取“教材教参专架”机制,在图书馆设置闭架专区,存放每学期课程指定的教材教参,通过短期借阅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章 教材教参采购
第三条 任课教师申请采购的教材应符合《上海科技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鼓励任课教师在学校已经订购的电子资源中选用教材教参;鼓励任课教师向境内出版社申请教师样书。
第四条 开课单位指定对接人,春秋学期收集下学期课程所需的教材教参信息,提交至图书信息中心。特殊情况下,开课单位可随时将教材教参需求告知图书信息中心。
第五条 每门课程指定的教材教参,图书种类不超过10种;每位任课教师可针对每种图书申请1册教师用书,无借期限制,长期使用。教师不再担任相关课程授课任务后,应将该教师用书归还至图书信息中心。
第六条 图书信息中心收到教材教参信息后,将核查学校有无电子版、纸质版馆藏,以及有无新版或影印版。同一图书,优先采购新版;有同一版本的影印版时优先采购影印版;境外图书如有电子版,不再采购纸版。特殊情况由任课教师和图书信息中心协商处理。
第七条 图书信息中心根据图书性质、教师用书需求、选课学生数量,与开课院所协商确定采购复本数。
第八条 图书到货后,图书信息中心将教师用书借入任课教师图书馆账户,通知任课教师领取;其他复本进入馆藏。
第九条 任课教师可联系图书信息中心将指定馆藏转到教材教参专架作为本学期课程的教材教参。仅将1个复本放在教材教参专架,其他复本留在普通书架作为普通外借图书。
第十条 教材教参实行专区闭架管理。读者可借出专架图书。借出期限为2小时。闭馆前2小时内借出的图书,可在次日开馆后1小时内归还。
第十一条 学生凭校园一卡通进行借阅;每位学生单次对同1种图书只能借出1个复本;单次借出教材教参数不超过3种。
第十二条 学生可以连续续借无人预约的图书,未办理续借视为逾期,逾期费为0.5元/册/小时。
第十三条 学生应保证图书完好无损。图书信息中心对归还图书进行检查,轻微的图书损坏(包括涂画、污染等)但不影响图书正常使用,将进行批评教育;影响使用的图书损坏(包括涂画、污染、撕毁等),学生须交纳书价10%作为罚款;图书严重损坏(包括涂画、污染、撕毁等),学生须交纳书价30%作为罚款;图书遗失,学生应赔偿书价,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补购图书。特殊情况由图书信息中心与学校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图书信息中心将加强教材教参服务,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在课程中指导学生阅读的其他参考资料(如教材和专著具体章节、期刊论文、其他文献),图书信息中心将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采取合适机制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信息中心负责解释。(本办法经2024年11月校文献资源建设指导委员会通过。)